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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廣東省近日發佈《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工作的意見》,要求到2020年,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和管理體系,廣州、深圳市中心城區能有效應對不低於50年一遇的暴雨,地級市中心城區能有效應對不低於30年一遇的暴雨,縣級市(縣城)中心城區能有效應對不低於20年一遇的暴雨。
  今年上半年 完成排水普查工作
  為了達到這個目標,廣東還開出了時間表:2014年上半年,各地級以上市採取應急措施有效解決隱患易澇點問題,完成城市排水防澇設施普查工作,並編製或修編完成城市排水防澇專項規劃。
  2017年底前,力爭完成城市老舊管渠及易澇區域的排水系統和雨污分流改造,逐步消除城市內澇,基本建成城市排水防澇信息化管控平臺。
  各地級以上市還將建設信息化管控平臺,加強城市降雨規律、排水影響評價、暴雨內澇風險等方面的研究,構建城市排水管網水力模型,逐步建立完善覆蓋整個城市排水防澇體系的信息化管控平臺,發揮數字信息技術對排水防澇工作的支撐作用。
  同時,實現雨情分析、水文分析、日常管理、輔助決策、遠程監控、風險評估、災情預警、指揮調度等綜合管理功能。
  增加透水性廣場和停車場等
  在開發建設模式上,要求結合城市自然特點,綜合考慮景觀美化和蓄水、排水防澇等功能,增加城市湖泊、河網等水面面積,到2020年,珠三角及沿海地區城市的水域面積率不低於10%,山區城市不低於6%,增加人工濕地、下凹式綠地、植草場、可滲透路面、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、透水性廣場和停車場等,提高城市蓄水、滯水和滲水能力。
  同時要求,項目建設前期階段同步開展排水影響評價,積極推進可透水地面應用、雨水蓄滯系統設置、中水回用等技術利用。據新華社上午電  (原標題:穗深將可應對50年一遇暴雨 計劃建立較為完善的防澇體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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